我们将指导独岛基金会的基础和历史。
成立目的
独岛基金会法人章程第一条(目的)
独岛基金会法人的目的旨在,通过规定有关建立和运营的必要事项在民间层面进行独岛保护项目和国内外宣传活动,以加强独岛领土主权做出贡献。
基金会的成立依据
庆尚北道独岛基金会成立及运营条例第二条(成立)
独岛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是作为依据【民法】第32条规定的基金会法人。
成立的基本方向
- 通过民间和官方的共同成立以诱导整个公民的参与
- 通过参加专业研究机构和组织来追求基金会的专业化
- 通过海外驻在员的参与促进全球化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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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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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月 25日
重组办公室组织(一名秘书长,一个室及两个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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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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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03日
第二任LEE JAE UP理事长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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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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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月 01日
重组办公室组织(一个处和三个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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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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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 15日
更改了独岛基金会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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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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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月 18日
基金会正式运营 -
04月 06日
成立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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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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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23日
举办发起人大会并第一任NOH JIN HUAN理事长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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