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岛相关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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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于山国归属
三国史记新罗异斯夫将军征伐于山国,于山国归属新罗,郁陵岛和独岛从此纳入韩国历史。《东国文献备考》(1770年)中记载道:“ 于山国(指独岛)、郁陵岛二岛一即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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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4
《世宗实录ㆍ地理志》
《世宗实录ㆍ地理志》朝鲜时代初期,官方文献《世宗实录·地理志》(1454年)中记载,郁陵岛和独岛隶属江源道郁珍县,文称“于山(指独岛)武陵(指郁陵岛)二岛在县正东海中,二岛相距不远,风日清明,则可望见” 郁陵岛诸多附属岛屿中,天晴时唯独岛肉眼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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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5
竹岛(当时指郁陵岛)
渡海许可郁陵岛全景
提供资料:郁陵郡厅日本幕府允许住在鸟取藩(现日本鸟取县)大谷和村川两家渔民渡海至竹岛(当时指郁陵岛)。幕府政府允许渡海的年份 可能为1618年或16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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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3
安龙福被劫至日本
肃宗实录安龙福与朴于屯两个朝鲜渔民在郁陵岛近海捕鱼时,被渡海到郁陵岛的大谷和村川两家渔民劫至日本,引发朝鲜朝廷和日本关于郁陵岛的归属争议(郁陵岛争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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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4
决定实施郁陵岛搜讨制度
郁陵岛全景
提供资料:郁陵郡厅安龙福事件引发朝日郁陵岛归属争议(郁陵岛争界)后,朝鲜朝廷派遣三陟佥使张汉相至郁陵岛,调查郁陵岛的实况。之后,朝鲜朝廷采纳领议政(相当于现在的总理职位)南九万的建议,决定每两年派遣官员至郁陵岛一次,展开全岛“搜讨”。
* 搜讨:以寻找或调查为目的进行考察 -
1695
日本鸟取藩政府的答复
鸟取藩答辩书
(复制本)日本幕府为了核实郁陵岛领土主权所属,询问鸟取藩政府(12月24日)。 鸟取藩政府答称,竹岛(郁陵岛)与松岛(独岛)均不属于鸟取藩(12月25日),幕府以官方渠道确定郁陵岛和独岛均不属日本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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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6
1月份下令禁止日本人渡海前往竹岛(郁陵岛)
竹岛(郁陵岛)
禁止盗海令(复制本)
博物馆提供资料:独岛幕府通过鸟取藩政府确认了郁陵岛和独岛均不是日本领土,遂下令禁止日本人渡海前往竹岛 (郁陵岛)(1696年1月28日)。 之后,幕府与朝鲜朝廷交换外交文件,正式承认郁陵岛为朝鲜国领土(16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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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6
5月安龙福渡海前往日本
元禄九丙子年
造船商
安一卷支书安龙福驱逐来郁陵岛捕鱼的日本渔船。他在独岛(子山岛)赶走日本渔船后,亲自渡海赴日。《元禄九丙子年朝鲜舟着岸一卷之觉书》记载了安龙福向隐岐岛官员陈述郁陵岛和独岛属朝鲜国领土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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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0
《东国文献备考ㆍ舆地考》
《东国文献备考》奉朝鲜国王英祖之命编纂的官方文献,主要记载朝鲜时代文物制度。 文中提到:“于山岛(指独岛)、郁陵岛二岛一即于山……舆地志云,郁陵和于山皆于山国,地于山则倭所谓松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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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0
日本外务省
《朝鲜国交际始末内探书》朝鲜国交制
始末我探署(复制本)
博物馆提供资料:独岛1870年,外务省官员佐田白茅等人视察朝鲜国后提交的报告中提及“竹岛(郁陵岛)和松岛(独岛)归属朝鲜之事”,证明当时日本外务省将两座岛屿视为朝鲜国领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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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7
日本太政官指令
日本太政官指令1877年3月,日本最高行政机构太政官向内务省下达命令,明确提出郁陵岛和独岛皆不属于日本领土。太政官认为17世纪江户幕府和朝鲜朝廷就郁陵岛领土权的谈判(郁陵岛争界)已明确郁陵岛和独岛均不属于日本,向内务省下令称:“竹岛(郁陵岛)外,一岛(独岛)与本邦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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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
大韩帝国颁布《敕令第41号》
大韩帝国颁布《敕令第41号》大韩帝国颁布的敕令中将郁陵岛更名为郁岛,将岛监升级为郡守。敕令第二条明确规定郁陵全岛、竹岛、石岛(独岛)均属郁陵岛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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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5
《岛根县告示》第40号
《岛根县告示》第40号(复制本)
博物馆提供资料:独岛日本对外宣传将独岛划入日本领土的地方政府告示。1904年起,日俄争夺满洲和韩半岛领土权,出于东海海战军事需要,1905年日本发布《岛根县告示》,称独岛为无主土地,试图将独岛划归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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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6
3月份郁岛郡守沈兴泽报告
报告号外和指令第3号郁岛郡守沈兴泽遇日本岛根县官民调查团来访,得知日本已将独岛划归日本领土,第二天即向江原道观察使和内部(相当于现在的安全行政部)提交报告,该报告使用“本郡所属独岛”,明确了独岛属郁岛管辖范围。
5月 份议政府参政大臣下达《指令第3号》大韩帝国最高行政机构议政府下达指令,不承认日本将独岛划归日本领土的内容。江原道观察使上报日本将独岛划归日本领土范围的内容,参政大臣(相当于现在的副总理)下达《指令第3号》否认日本的说法。 -
1946
1月29日《联合国总司令部训令(SCAPIN)第677号》
SCAPIN 第677号相关地图(复制件)
博物馆提供资料:独岛二战结束后,规定将独岛划出日本管辖范围之外的训令。联合国最高司令官明确规定将“郁陵岛、独岛、济州岛”划出日本管辖范围之外。 6月22日 《联合国总司令部训令(SCAPIN)第1033号》继《联合国总司令部训令(SCAPIN)第677号》后颁布的训令,规定禁止日本船舶及国民驶航到独岛及独岛周围12海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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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
签署《旧金山和平条约》
签署《旧金山和平条约》
提供资料:美国国家档案馆二战后联合国与日本签署的条约。第2条(a)规定“日本承认朝鲜的独立,并放弃对朝鲜包括济州岛、巨文岛与郁陵岛之所有权利、权利名义与请求权”。其中明确提及的岛屿仅为韩国领土范围内三千多个岛屿中的一部分,虽没有单独提到独岛,但并不代表独岛不属于韩国领土范围。